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函
由于企业发展需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之相关规定,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,本单位名称“山东交院机械厂”自2020年8月4日变更登记为“山东交院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”。届时原企业所有业务由“山东交院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”继续经营,原企业所有债权债务由“山东交院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”继承,即日起企业所有文件、资料、发票、账号、税务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。
企业名称变更后,原企业法定代表人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单位地址、银行账号、税号等均未变化,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企业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
因企业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变,我们深表歉意!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,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,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!
2020年8月4日